经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2026年3月26日至27日,第三轮第三批3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反馈督察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主要负责作表态发言,市政府主要负责主持会议。
督察组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甘肃省委关于逐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统筹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总体看,各市格外的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锚定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市格外的重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立行立改群众举报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督察反馈时,第三轮省级督察转办3市19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58件,其中责令整改企业29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23.8万元,立案侦查1件。
同时,督察也发现各市在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一些明显问题需要引起格外的重视,持续加强整改。一是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有不足。大多分布在在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刻,一些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方面。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主要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个别整改任务进度滞后、整改不彻底。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存在短板。大多分布在在污染防治不到位、固废管理不规范、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方面。四是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较多。主要体现为能耗管控落实不严格、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低、矿山开采生态破坏问题较多。
督察组要求,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各市应在督察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后续将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定西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4名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及10名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线个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走访问询,调阅资料430余份,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电举报问题51件。深入工矿企业、河流沿线处开展现场调查,制作走访记录和问询笔录14份。对群众举报件涉及问题办理情况做回访,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做抽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报告。
定西市自觉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地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绿满陇中”行动和美丽定西建设,持续筑牢陇中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党政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定西市委、市政府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主要负责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精心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以来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委会会议110余次,制定出台《定西市委关于实施绿满陇中行动逐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定西建设的实施建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在市级媒体开设《“一把手”谈生态环境》专栏。
(二)承担绿色使命,自然系统功能稳定向好。持续开展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以来完成造林封育267.96万亩,水土保持率提高至70.22%。通渭县李家店乡成功创建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刚强兄弟”被评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与天水市、甘南州建立渭河流域和九甸峡生态补偿机制,争取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资金957万元。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定西-陇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通过国家竞争性选拔并成功落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建成市级美丽幸福河湖19条65公里,洮河临洮城区段建成全省首条“数字孪生”河流。部署开展“垃圾革命”,渭源县建成全省首家“和美乡村 净美家园”智能生态环卫一体化项目。渭河、洮河定西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Ⅲ类、Ⅱ类标准,洮河(定西市段)入选全国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突出产业升级,绿色转型步伐持续加快。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成首笔人工造林碳汇收益1100多万元,成功签约全省首单和黄河流域最大一笔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1.1亿元。“定西马铃薯”成为全国首个获得“气候生态农产品”优级认证农产品。全市2021年至2024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工作位列全省第一。分别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2家、13家,认定省级绿色园区1家,临洮铝业用水模式入选工信部工业废水循环典型案例。
(五)聚焦系统发力,督察整改成效持续巩固。第一、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8个问题以及2022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转办的469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3个问题,5个已整改销号,其余8个已完成整改正在组织验收销号,转办的86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此次督察期间,定西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格外的重视生态环境专题片反映问题,实地督导22个点位,有力推动问题整改,5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整改完成率80.4%。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5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42件,其中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6家,立案侦查1件。
定西市地处黄土高原腹地,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重要部分,也是甘肃省“四屏一廊”生态布局的关键区域,是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察发现,定西市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河道采砂整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和短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需提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和县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和高水平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一些项目审批不严、监管不力,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规占地问题仍有发生。走访问询发现,有的部门和县区片面强调历史欠账多、环境基础设施差、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处理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仍有不足。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虽已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矿山开发破坏生态问题多发,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有关部门未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产业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施(产品)淘汰目录》,部分高耗能设备未完成淘汰;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散煤管控不够有力,清洁取暖改造推进缓慢,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严,排放不达标机动车淘汰报废进展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指导和监督不够,秸秆焚烧、尾菜倾倒问题时有发生,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取用水监督管理不严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还有不足。“十四五”期间省上下达定西市PM2.5浓度年度目标为25微克/立方米,定西市2022年、2023年、2024年PM2.5浓度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29.4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没有完成年度目标。2025年1月-11月市区PM2.5浓度为25.19微克/立方米,虽同比得到一定的改善,但要完成24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难度极大。市区集中供热结构不合理,供热锅炉小而散,现有供热点5处,供热锅炉18台,其中40蒸吨锅炉6台,占比达33%,7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尚未通过验收,仍在调试运行。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滞后,安定区建成区1520户还没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还存在散煤取暖等问题。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窑、磨废气处理环节的增湿塔。陇西县润通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于2024年底开始试运行,至今未取得排污许可。岷县中寨镇砖瓦厂烟气脱硫系统未规范投加碱液,脱硫循环浆液pH值为2.6,脱硫效率下降。定西钲炆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大量砂石原料露天堆放,“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监管存在短板,康途汽车服务中心、协和汽车服务公司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配备不足,上汽大众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自2021年建成后至今未更换过活性炭且活性炭板严重堵塞。面源污染管控存在差距,部分县(区)“四烧”问题时有发生。定西国际商贸物流产业园部分在建项目大量建筑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定西高新区西四路道路施工项目和“1619地块”平整项目“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缓慢,全市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低于60%,与国家下达甘肃省的70%年度目标存在比较大差距。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摸底不彻底,部分企业相关设备未按规定编码登记和记录进出场信息。28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751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89辆国一及以下、355辆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淘汰报废。12家重点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未完成,影响移动源污染管控成效。
二是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亟待加强。各县(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未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制度。定西市住建局统计2022年-2024年全市累计产生建筑垃圾64.45万吨,处置率已达100%,但督察发现,仍有大量建筑垃圾未纳入监管范围,各县(区)均存在违规倾倒现象,倾倒点位占地共计262亩。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通渭县平襄镇大量建筑垃圾将原有沟道阻塞。临洮县中铺工业园区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混合倾倒,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陇西县、岷县指定的临时倾倒点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岷县西郊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北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未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产生的建筑垃圾台账不清、去向不明。
三是固体废物监管薄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处理处置薯渣,在约4.7万平方米土地露天堆放晾晒。甘肃渭源浩宏缘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违规填埋病死猪,未按环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动物产品废弃物,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存在虚假记录。定西福园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锅炉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灰渣、除尘灰与生活垃圾混合倾倒。临洮县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将铸造废砂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掩埋,其中锁葫芦沟倾倒点占地面积约8亩。污泥处置管控不到位,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在未鉴定污泥属性的情况下违规将污泥按一般固废处置,2023年至今共拉运污泥59.75吨。顺泰铝业有限公司循环水池污泥无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落实不严格。渭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违规将30.5吨未开展达标监测的飞灰转移至渭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部分飞灰在厂区内露天堆放,产生的900余吨炉渣未进行属性鉴别,违规在厂区南侧倾倒填埋并侵占河道。顺泰铝业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未纳入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陇西县润通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未建危废暂存库,废铅蓄电池等危废未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制度。
四是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甘肃新江越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要求检测并规范处置沼渣、沼液,从2023年开始将大量沼液直接还田,2024年9月检测报告显示总养分、有机质不达标,2025年将38093立方米沼液还田处理。安定区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投产运行,未按环评要求建设180立方米的事故池,其主要产出物沼肥未按照《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中A类污泥标准进行检测,直接还田。渭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将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未处理废水长期往炉渣堆排放。岷县腾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规范建设,防尘措施未落实。汇聚恒废旧物资回收站违规回收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一是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371个,尚未完成整治图斑231个,占地面积720.75公顷。按照《定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求,2025年修复比例达到60%,实际修复比例为45%。2017年下达修复治理资金后,截至目前岷县沟麻背无主金矿修复项目、岷县曙光无主金矿修复项目还未完成验收。部分矿山存在修复标准低、恢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渭县含宝矿业未落实相关要求完成闭坑采区的生态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金正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建筑用砂矿后,未拆除生产设施,未开展土地复垦。临洮县中铺镇何家山村西北侧历史遗留开采区域未进行恢复治理。南玉沟石料有限公司大量渣土、洗砂底泥露天堆积在宝峰沟内,侵占河道300余米,未采取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二是违规占地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县(区)未严格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矿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资规发〔2020〕5号)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安定区、临洮县、陇西县、通渭县、渭源县36家持证矿山均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违规占用旱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岷县6家持证矿山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岷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违规占地情况底数不清。临洮县甘肃大森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占地428.3亩。通渭县宏祥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未利用地84亩,占用其他草地17亩。陇西县鸿盛通达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草地19.53亩。南玉沟石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手续,矿权占地217.7亩,其中其他林草地147.05亩,在2025年8月陇西县自然资源局就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工停产通知后,仍继续加工生产。
三是矿山建设开采不规范。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存在开采不规范、破坏生态等问题。陇西县中恒商砼-文投采石场未严格按开采方案设置台阶开采,形成剥离立面,未设置排土场。通渭县良贤矿业矿山阶梯式开采落实不到位,开采面整体呈立面,未按要求设置排土场,矿区附近仍存在通渭县宏晨采砂场遗留堆渣,占地4.1亩。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张家沟石灰岩矿IV矿区部分矿石与弃渣沿山体边坡随意倾倒,未按要求设置拦挡与防护措施。临洮县中铺镇下铺村小岩沟建筑用花岗岩矿在矿区外沟道内无序堆放砂石料,破坏草地、侵占河道共计3.73亩。绿色矿山建设整体进展缓慢,按照《定西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虽然编制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但没有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新建矿山(2021年后新设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时将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纳入出让合同,正式投产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核查验收,但定西市2021年以来新设采矿权的已投产大中型生产矿山中,有5宗还未建成绿色矿山。
一是违规占地问题多发。部分县(区)对河道采砂企业监管不严,渭源县莲峰河及其一级支流蒲川河两侧7家砂场违规占地363.7亩,清理整治和恢复治理不到位。临洮县永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向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申报内容为建筑废料加工项目,但实际建设为砂石料加工点,该项目未经批准违规占用临洮县中铺镇下铺村80.37亩土地修建洗砂设备、堆放砂料。岷县洮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堆砂场违规占地5.43亩,且开采现场未按要求设置电子围栏、地磅等基本管理设施,其采砂机械信息未登记、未撤离。岷县孵磊再生资源公司违规占地40余亩,在洮河岸线范围内违规设置洗砂底泥堆场,并向洮河岸线立方米。
二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严。部分河道采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现场管理粗放,生态修复滞后。岷县6家河道采砂企业配套建设项目(加工场、堆料场等)未按要求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陇西县9家河道采砂企业在水土保持设施未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陇西县锦兴洗砂场违规占地11.57亩,未布设截排水沟、沉砂池、拦挡设施等水土保持工程,砂石料及弃土弃渣未规范堆放,洗砂底泥排至砂场南侧约2亩田地内,均无围挡、苫盖等防护措施。
三是采砂企业管理不规范。通渭县河道采砂许可均由通渭晟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申办,其下属所有采砂企业均沿用该公司同一套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未针对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规划。堆砂场设置方案未严格落实《通渭县2025年河道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未对堆放场地建设、信息公示及台账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采砂企业均未落实全封闭彩钢结构原料及成品堆场、全密闭车间等防护措施,砂石料无序堆放问题突出。通渭县宏鹏标准化砂厂在采砂作业结束后,未按照“谁开采、谁清理,即开采、即修复”原则,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平整复垦,作业器械也未及时撤离,沿河道违规修建作业便道,砂石料堆场沿河道设置并堆存6000余立方米砂石原料及成品料,未按要求在靠河道岸边堆筑高度2m的砂堤。陇西县晟开砂场砂石料覆盖不全,未配套建设全封闭生产、储存场所,露天生产且无抑尘措施。安定区香泉腾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西河二郎庙沟采区进行平整和修复。
一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25%。截至督察进驻结束时,定西市2025年再生水利用量为401.91万立方米,利用率为19.55%。非常规水利用量底数不明,台账不清。全市有12家重点用能企业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未达到要求。已建成的引洮灌区高效节水和田间调蓄设施配套滞后,仍以渠道自流输水、大水漫灌为主。《定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制定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调度方案和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除生态补水外,其余非常规水缺乏专项规划,未全面纳入水资源配置。
二是违规取水问题多发。安定区巉口水利工作站2024年至2025年违规向定西聚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引洮灌溉水695吨作为工业用水,并按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收取水资源费。岷县源建建筑废物回收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5年无证取用洮河地表水,2022年至2023年无证取用地下水,用水底数不清。临洮县中铺镇212国道沿线处洗车点擅自打井取水。安定区巉口镇、李家堡镇、凤翔镇、团结镇等区域存在机井无证取水用于农田灌溉的问题。
三是水环境治理有差距。个别控制断面有时存在水质超标情况。2025年3月渭河桦林断面、峡口水库断面和2025年7月大南河南川村断面水质为Ⅲ类,均未达到Ⅱ类考核目标。《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为96.5%,但截至2025年9月,定西市污水收集率仅为75.94%,远低于规划要求。赵家铺污水处理厂配套37.6万立方米淀粉废水调蓄池库容已满,因前端UASB反应器未运行,淀粉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比例由3:7改为1:9,导致大量淀粉废水无法按设计标准及时处置。陇西县首阳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厂从偃丰渠截流收集污水,进水量波动异常,最高时达到1.5万吨/日,是设计处理能力的3.75倍。
四是河湖岸线管理薄弱。关川河、骡子沟等河流沿线存在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问题。正通有机肥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沿周边沟渠散排至外部环境。漳县良盛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露天堆存,部分粪污堆积在场外沟渠。甘肃旺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殖粪污露天堆积无防护。博裕振恒建材公司在康泉村村委会东侧加工点违规占地近20亩,洗砂废水直排中铺沟。中铺镇日日顺西侧800米处加工点违规搭建洗砂设备,违规占地140多亩,洗砂废水和泥浆流入附近沟道。
五是关川河不能稳定达标。关川河为干旱地区季节性河流,径流量小、河流自净能力弱,虽通过实施生态补水推进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但补水量不足,加之部分河段生活污水未经收集排入河道,导致河流水质不稳定。2025年2月、7月、9月红岘儿断面超Ⅴ类水质标准限值。2025年5月,清源污水处理厂未履行排污口变更审批及监测备案程序,擅自变更入河排污口位置、违规改造排放管道并接入关川河内,导致无法正常开展水质采样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市、县(区)纵深推进、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问责办法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从严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紧盯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有效传导。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大力调整“四个结构”,统筹产业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推进美丽定西建设。要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坚持举一反三,切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到位。要紧盯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要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此次督察指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和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目标、措施等要求,实行验收销号制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件的办理工作。
请定西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要求,要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月27日上午,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定西市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周剑平通报督察情况。市委书记汪尚学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武和谦主持会议。市领导黄欣、张强、姜春煌、蔺红军、寇继军、包世权、陈景春参加会议。
汪尚学表示,定西市将对此次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高效推进问题整改。对督察反馈的所有问题,逐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跟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坚持闭环管理,狠下功夫提升整改质效。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坚决落实“责任清单制”“督查督办制”“验收销号制”“责任追究制”,凝心聚力、真抓实改,确保问题整改质效经得起各方面检验。要坚持以改促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紧盯加力建设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地,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庆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梳理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10名市级领导和长庆油田、庆阳石化、华能庆阳煤电3名企业负责进行个别谈线个部门进行走访问询,调阅资料7批次778份,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76件。深入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采油厂区、煤矿企业、河流湖库、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142处开展现场调查,制作问询笔录23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44份。对群众举报件涉及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在此基础上,形成督察报告。
庆阳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盯“陇东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屏障”定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力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统筹安排,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庆阳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与驻地央企合作,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大问题,针对督察期间指出问题成立专班,逐级分解落实,推进问题整改。颁布实施《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向好推进。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蓝天保卫战方面,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1台,新改扩建热源厂13座,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碧水保卫战方面,建成、改造工业园区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座,投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0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9万立方米/天,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净土保卫战方面,加力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三)加快培育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能源化工加快转型,全国首个“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加速建设。推进中煤“煤电化新”一体化等项目落地,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速破题。建成全国首个20万方国家级氦气储备基地。数字经济聚链成势,“东数西算”产业园区进入国家零碳园区评审环节,荣登全国算力园区20强榜首。
(四)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问题、靠实责任,提前谋划、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庆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4个,转办的137件群众举报问题办结134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71个。
此次督察期间,庆阳市高度重视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察组交办的专题片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交办的59个专题片问题已核查整改14个,76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62件,责令整改企业18家。
庆阳市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是甘肃“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重要一屏,也是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主战场,生态安全地位不容忽视。督察发现,庆阳市作为资源型城市,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未彻底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能源工业环境风险隐患较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有待提高。一些地区和部门生态环保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在实践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不足,思想上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差距,在绿色低碳发展、固沟保塬、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防治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干部工作粗放、浮于表面,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执行落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没有形成闭环。对费时费力、关系长远的工作缺乏系统思维、长远考虑,对一些问题的整改缺乏举一反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劲头和定力,致使工作效果不明显,或屡改屡犯、或整改不彻底,持之以恒抓整改成效巩固、抓长效机制完善做得还不够。
部门履职尽责有差距。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指导不够。部门之间协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方面未完全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庆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严格,节能验收滞后,部分项目“未验先投”问题突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未实现全覆盖,落后产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彻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不规范,建筑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多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有差距,地下水超采问题依然存在,超计划取水问题时有发生,工业重复用水覆盖面较窄,非常规水源利用程度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固沟保塬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监督管理工作粗放,砖瓦行业无证采矿、违规占地问题较多,煤矸石和疏干水的综合利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中个别超低排放改造、散煤管控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石油开采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未根本消除,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节能降耗工作措施落实有不足。一些县(区)节能审查不严,37家砖瓦企业未开展节能审查、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能效水平底数不清。全市开展节能审查的85个项目中已建成的24个还未开展节能验收或阶段性节能验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覆盖不全,27家重点用能单位有10家未开展节能监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彻底,工信部门多次上报已完成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工作,但本轮督察期间仅砖瓦企业排查出应淘汰的机电设备38台。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地下水超采问题仍未解决,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显示近三年滑动累计水位下降,其中宁县下降幅度较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关闭不彻底,镇原县未按要求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6口自备水源井,年取水许可量114.06万立方米。无证、违规取水问题多发,庆城县银泽化工有限公司自备水源井无取水许可证,未安装计量设施;镇原县解语花山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私自打井取水,2021年-2025年10月,违规取水约16.8万立方米。2023年以来,庆阳市5个县(区)水务部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核发141个油气钻探项目取水许可证,涉及许可水量1005.52万立方米。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2024年超计划用水6738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2025年除正宁县、西峰区外,其他6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均在90%以下,距94%的目标还有差距。矿井水回用率均低于国家要求的68%以上,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刘园子煤矿2024年矿井水回用率分别为42.51%、26%、1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滞后,截至督察进驻,合水县2台80蒸吨和环县4台80蒸吨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完成改造,西峰区新区2台100蒸吨的燃煤锅炉还未淘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西峰区东区3台100蒸吨、北区4台100蒸吨、华池县3台65蒸吨燃煤锅炉均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无法验收;还有41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和8台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未完成淘汰。小火炉取缔不彻底,西峰区五中半径1公里范围内有782户散煤用户,庆阳宾馆南边西街小学所在的安定西路南北两侧不足300米范围内仍有多家商户使用小煤炉。中铁17局集团G244线庆阳过境段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不到位,合水县环城西路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标段)开挖的施工渣土苫盖不到位,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城区道路施工扬尘较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凸显,全市还有3060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车未淘汰。庆阳安通、合水县速捷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检验造假和不规范行为。庆阳同欣5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替代措施未按削减方案时限要求完成。
水污染防治短板明显。雨污分流改造和溢流直排问题整改不到位,环县、正宁县未按要求制定老旧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分别有16个、8个老旧小区未完成改造,西峰区2025年底前应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中还有75个未完成。西峰区雨污合流管网共71.1公里,西峰区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2024年以来分别溢流92次、85次。正宁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季大量污水从厂区检查井溢出后通过雨水管道汇入四郎河,2025年3月,四郎河罗川国控断面水质恶化。2024年以来,西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合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镇原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宁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分别超标34天、17天、12天、12天,镇原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经两次盲样比对试验,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均超出误差范围。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无自动标样核查功能,在线监测设施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比对监测。污水处理计量不准确,2024年西峰区、宁县、正宁县、庆城县城区供水量分别为1594万吨、103万吨、137万吨、236万吨,但西峰区、宁县、正宁县、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却分别达到1698万吨、152万吨、153万吨、257万吨。西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环县污水处理厂分别将592.4万吨、59万吨尾水未经计量和监测直接回用。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低,庆阳市作为全省6个缺水城市之一,“十四五”期间全市再生水利用重点工程项目仅有1个,已建成在用再生水管网仅54.07公里,除西峰区和环县外其余6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仅靠车辆拉运回用,2024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仅为9.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不力,除宁县外,庆阳市仍有7个县(区)政府至今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法》相关规定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监管处置长期无规可依。全市均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部分县(区)随意指定沟道作为建筑垃圾倾倒场所,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态废料混堆乱倒问题普遍。西峰区后官寨镇、宁县和盛生活污水处理厂西侧、镇原县平安机动车考试服务公司西侧等多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庆阳市住建部门未及时对照新标准要求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全市15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填埋场内水位监测和防渗层检测,有13家处理后的渗滤液采用表面回喷方式进行处理。2025年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日均处理生活垃圾510吨,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2.5%,但各县(区)却存在多处生活垃圾倾倒点。另外,全市仅有西峰区建有厨余垃圾临时处置设施,无任何资质和手续,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城市管网。工业固废处置不规范,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固态废料规范化管理要求,违法处置、倾倒问题多发。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绿材院公司将新庄煤矿转移的38.34万吨煤矸石以修建一般固态废料填埋场的名义,倾倒在宁县西颉家河村东侧沟道。煤炭开采企业因地制宜利用煤矸石途径单一,大量煤矸石未有效综合利用。2023年至2025年8月,美佳创展环保公司将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转移的42.7万吨炉渣运至厂外沟道违规倾倒。庆阳沃德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不规范,未设置导流槽、应急池,产生的危废种类和环评不一致。中国华电环县毛井风电厂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处置油管、滤芯等危险废物,未按规范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大量废矿物油在场外露天贮存。华池职业技术学院南侧沟道内非法倾倒填埋油泥及其沾染物。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等4家庆阳分公司未依法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铅蓄电池管理混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甘肃长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在车间内拆解报废机动车。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地下水超采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2024年底前建成通水,实际宁县小盘河水库引水入宁工程配套工程未建成,尚未全线年应当关闭的水源井还有10眼未关闭;指出的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足问题,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建成西峰区再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尚未开工建设;指出的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问题,要求2025年10月底前西峰区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实际该工程2025年9月才开工;指出的水土流失系统治理不够问题,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火巷沟沟道治理工程,实际该工程2025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还未完成建设任务,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21条抢救性沟道和40条潜在性沟道的治理任务实际未完成。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落后机电设备淘汰、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超标超越排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水土流失、违规取水、在线设备形同虚设及第三方公司弄虚作假等问题仍然存在。
另外,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的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太平南庄种鸡场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成。
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2022年以来全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已建成509个,其中190个未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固沟保塬部门协调不够、投资分散、工程建设标准低,部分塬面径流的拦蓄利用和排导工程缺失,多数侵蚀沟无消能缓冲排洪设施,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依然存在。西峰区火巷沟边坡治理不彻底,督察调研发现又产生新的滑坡,由于雨水疏导不畅,坡面、路面冲刷淘蚀严重,坡底的雨水箱涵被冲断。宁县和盛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宁县长城果汁公司、镇原县孟坝镇污水处理厂、西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出现大面积垮塌。全市已建成的997座淤地坝中有76座超过设计淤积库容,拦泥功能丧失或减弱,未进行有效综合利用;仅有65座满足碳汇条件,直接影响全市固沟保塬和增绿增汇效益的发挥。
砖瓦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粗放。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实心粘土砖是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但各县(区)相关部门监管缺位,本应生产批复的空心砖、多孔砖制品,企业却普遍存在长期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现象。2024年至今,全市砖瓦企业共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约4.43亿块标砖,其中2家砖瓦企业产能小于6000万块标砖/年,属于限制类产能,相关部门未督促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庆阳市46家砖瓦企业中4家无采矿许可证,4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全市除宁县、合水县外,6个县(区)粘土矿采矿权涉及耕地约353亩。庆阳市阳周建材公司粘土矿已造成30多亩耕地损毁,正宁县和琪昌建材加工公司粘土矿未取得林草地使用审批手续,违法开采损毁30多亩林草地。庆阳新兴园建材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下违规生产。宁县龙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普遍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烟气在线数据失真等问题。
环境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调查不到位,7个建设项目属于用途转为“一住两公”地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部分煤矿应急设施不健全,地理位置敏感,矿井涌水易引发跨境污染。庆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按要求配套建设全五类附属收集设施,仅能处理感染性、损伤性两类医疗废物,且高温蒸煮供热油炉已近报废年限,2025年8月以来收集的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因无法处置,贮存至今。西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未按要求对污泥进行属性鉴定的情况下,2024年10月以来将产生的污泥委托庆阳陇塬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庆阳星冠工贸有限公司厂区西南侧氧化塘内含酸废水长时间贮存。
庆阳市是陕甘宁能源“金三角”规划的重点区域,也是长庆油田主产区和发源地,油气资源开发已有50余年,早期受技术、资金、政策标准等因素制约,油田单位“粗放式”开发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油田单位开发水资源利用管控不到位,存在超许可超计划用水问题。2022年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城壕作业区超许可取水21.03万立方米。长庆油田第二、第十一、第十二采油厂2022年-2024年超计划用水共53.86万立方米,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公司2024年超计划用水0.91万立方米。长庆油田分公司在庆阳市执行《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回注水指标控制值明显比国家能源局《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标准宽松。
挥发性有机废气防治不到位。长庆油田分公司和庆阳石化公司未全部完成石油固定顶罐排放废气收集处理,分别有15具和17具容量大于1000立方米的固定顶罐未按要求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红外气体摄像仪显示,第十一采油厂镇四联合站等9个联合站点油罐罐顶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逸散。第二采油厂、第七采油厂、第十采油厂、第十一采油厂、页岩油开发分公司重点部位检测频次不满足标准要求;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2025年才开展检测,泄漏检测工作滞后。
危废处置不规范。庆阳区域各采油厂普遍存在危废暂存库建设不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有52个危废暂存库未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危险废物管控不到位,悦79注水站负责运行减量化处理设施的大力环境工程公司、山秦技术服务公司危险废物油泥转运台账与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华池区域)转移联单不一致,台账标注转移至企业处置的133.5吨油泥,在同时段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车辆信息。
废弃井场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长庆油田分公司46口废弃油水井还未进行封堵,部分废弃井场生态恢复治理还不到位。2019年至2023年长庆油田、玉门油田分别有230个、29个项目临时用地申请手续过期,分别占地约7461亩、220亩,部分井场废弃多年,既未办理土地延续手续,也未及时进行复垦,土地资源“占而不用”“圈而未退”。抽查复垦井场时发现,8县(区)共排查出33个井场存在水土保持措施未落实问题,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乔河作业区坪116井场未按要求复垦为耕地。部分油田井场进场道路、平台建设中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弃土沿山体边坡倾倒。
输油管线泄漏污染环境风险隐患大。油田单位各类管线纵横交错,风险隐患点多,特别是大量已接近或达到服役期限的老旧管线极易发生腐蚀、渗漏、破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2024年至今,长庆油田分公司和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分别发生12起和2起输油管线破裂泄漏原油污染环境事故。服役年限10年以上油气水井共1.3万余个,截至目前仅实施了149井次完整性检测。长庆油田各采油厂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管理要求,巡检、保养频次不够,内容不全。督察组随机抽查了第十一采油厂镇269-3和镇317-57井场,存在井口管线组件锈蚀严重、围堰破损甚至无围堰情况,封停井设施未拆除,弃置水井未规范封堵。华池县鸭洼村附近柔远河左岸历史泄漏场地紧邻柔远河,易对河水水质造成影响。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庆阳市委、市政府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定位,围绕国家黄河战略、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系统谋划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问责和奖惩机制,抓好“十五五”规划编制,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庆阳。
(二)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布局数智经济、低空经济等未来新兴产业,形成产创融合、高端智能、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推进油煤气传统产业低碳化革新、智慧化升级,实现传统产业全链条绿色改造。快速推进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紧盯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全力打好黄河“几字湾”攻坚战,北部沙化土地重点治理,子午岭森林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固沟保塬,推进CCUS技术实质性应用,加强伴生气回收、淤地坝建设,促进降碳增汇。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切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努力拓展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技术更新、超低排放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和燃煤管控、施工及道路扬尘管理等工作,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继续提升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补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岸上与水里、陆域与水域保护和治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煤矸石利用方式,提高大宗固废多途径综合利用,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做好建筑垃圾非法处置倾倒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耕地管控,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土地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善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拉条挂账,倒排工期,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请庆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月26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庆阳市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副组长王鑫通报督察情况,庆阳市委书记周继军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总协调人李作斌,庆阳市领导崔锦云、张希岳、齐鹏等参加会议,刘长发主持。
周继军表示,庆阳市将对此次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务实管用的整改举措,高标准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指出各类问题,建好台账清单、强化整改举措,对当下能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问题矛盾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把督察整改和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切实形成整改一个、触及一片、解决一类、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水土保持、塬面治理、煤矿采空区生态治理等项目,着力推动用能结构绿色化、新兴产业低碳化、资源利用集约化、能碳管理智能化,努力让庆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与此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鑫通报督察情况,平凉市委书记唐培宏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荣主持会议。平凉市领导马琦、李明、胡雄韬、王晓军、刘国军、王锦玉、魏至玉、何鹏峰、郭存杰等参加。
督察组要求,平凉市委、市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转型高水平发展”主题,聚焦打造“三区一城市”目标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立市行动,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关系,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潜在环境风险,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河流流域生态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推动矿山地质生态恢复治理,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要全力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凝聚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合力,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和措施清单,明确时限、目标、措施等要求,实行销号制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
唐培宏表示,平凉市将对此次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任务,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甘肃贡献平凉力量。要动真碰硬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坚持领导带头、精准施策、聚力攻坚,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举措,做到问题不回避、整改不含糊。要标本兼治巩固拓展督察整改工作成效,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破立并举、综合施策,一体整改各类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根本上系统解决生态环境明显问题,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水平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